非事业编制合同制科研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同意,湖南科技大学海洋矿产资源探采装备与安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科研人员4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学校领导下进行,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海洋矿产资源探采装备与安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人事处、纪委办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海洋矿产资源探采装备与安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专业技能条件;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5年及以上,具有2年及以上海上资源勘探工作经验;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岗位

编号

岗位名称

招聘计划

专业

其他要求

岗位1

机械制造工艺师

1

机械制造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自动化非标设备设计、机械制造及加工工艺制定、成本核算等相关经验。

岗位2

机械加工师

1

机械制造

具有一级钳工证;熟练使用数控龙门铣床、车床、钻床等加工设备。

岗位3

机械维修师

1

机械维修

具有机械维修、液压装配等工作经验,熟练使用电焊等工具。

岗位4

应急救助员

1

应急救助

中西医士毕业,具有应急救助从业经历;同时具有机械维修经验。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海洋矿产资源探采装备与安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网站(https://hys.hnus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应聘者填写《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需签名)并粘贴近期一寸彩照一张。

(2)二代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毕业生推荐表、获奖证书。

应聘者须于2021年7月2日18: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按材料序号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岗位编号+姓名”,发送E-mail至370133571@qq.com,(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材料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条件),邮件主题注明“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任教师报名:岗位编号+姓名”。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及相关材料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网站公布。初审合格的人员必须在考试之前携带上述应聘者材料原件到协同创新中心219室进行现场审核,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考核和聘用资格。

(四)面试考核

1.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学校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方式

采取提问、答辩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100分,其中提问、答辩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60%。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人岗匹配度。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排名为准),按专业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1次。

(六)聘用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同意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四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学校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湖南科技大学海洋矿产资源探采装备与安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223)

咨询电话:0731-58290059 (海洋矿产资源探采装备与安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举报电话:0731-58291312 (湖南科技大学纪委办)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湖南科技大学海洋矿产资源探采装备

与安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2021年6月29日